公告日期:2025-12-05
证券代码:874035 证券简称:成都炭材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
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等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和
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名称
中文名称: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二路 88 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9,956.292 万元。股东应在约定的出资时间
之前缴付出资。
第六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长期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人、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依法依规,诚信经营。按照规范的股份公司模
式运作,不断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能力,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以科学、高效的管理促进公司的发展,实现股东权益和公司价值的最大化,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碳素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
品);经营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本企业生产和科研所需的原辅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机械加工;碳素制品科研开发;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
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壹元。
第十六条 公司设立时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持股比例、出资方式和出
资时间列表如下:
发起人姓名 持股数(股) 持股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比例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 356,400,000 99% 净资产 2022 年 5 月 31 日
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方大投资管理 3,600,000 1% 净资产 2022 年 5 月 31 日
有限责任公司
总计 360,000,000 100% 净资产 2022 年 5 月 31 日
第十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9,956.292 万元,公司全部资本划为等额
股份,共 39,956.292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公司股票均为普通股,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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