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7-22
公告编号:2025-022
证券代码:874035 证券简称:成都炭材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经仔细研究,对公司本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
公司本次换届是鉴于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正常换届选举新一届董事会成员,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资格审查,被提名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能担任公司董事或独立董事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5-022
独立董事:杨文彬、于上尧、郑厚哲、黄韵
2025 年 7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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