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1
证券代码:874033 证券简称:金仕达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南通金仕达高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南通金仕达高精实业 第一条 为维护南通金仕达高精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号——章程必备条款》《非上市公众公
司监督管理办法》等其他有关规定,制
订本章程。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
事为董事长,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公司、股东、董事、监事、 束力的文件。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依据本章程, 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 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 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
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
财务总监。 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
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 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应
当具有同等权利。 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件和价格应当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 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额。 在公司发行新股时,批准发行新股之股
在公司发行新股时,批准发行新股之股 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 不享有优先购买权,除非该次股东会明东不享有优先购买权,除非该次股东大 确作出优先认购的安排。
会明确作出优先认购的安排。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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