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7
公告编号:2025-143
证券代码:874031 证券简称:翰林航宇 主办券商:金元证券
北京翰林航宇科技发展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翰林航宇科技发展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6 日
在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原则及独立判断的立场,在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涉及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取消监事会,由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并相应修改现行的《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有利于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通过此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利润分配原则、
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前提下,符合公司经营情况和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5-143
因此,我们同意通过此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北京翰林航宇科技发展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臧恒昌、倪素娟、吴军
2025 年 1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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