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公告编号:2025-082
证券代码:874031 证券简称:翰林航宇 主办券商:金元证券
北京翰林航宇科技发展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翰林航宇科技发展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
在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原则及独立判断的立场,在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涉及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北京翰林航宇科技发展股份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北京翰林航宇科技发展股份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2024 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及
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5-082
三、《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更正 2022、2023 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5 号——财务信息更正》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附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现金流量情况。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现已形成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得到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健康运行,对公司编制真实、准确、完整、公允的财务报表及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提供了有力支撑。能够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2-2024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以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前述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进行审核鉴证并出具的《关于北京翰林航宇科技发展股份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董事 2025 年度的薪酬,是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结合了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并考虑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确定的,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的工作积极性,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程序合法合规。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5-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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