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证券代码:874031 证券简称:翰林航宇 主办券商:金元证券
北京翰林航宇科技发展股份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1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4 月 10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鲁永胜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鲁永胜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提议选举鲁永胜先
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鲁永胜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倪素娟、臧恒昌、吴军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刘宁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议聘任刘宁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刘宁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倪素娟、臧恒昌、吴军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应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议聘任应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应勇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倪素娟、臧恒昌、吴军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朱宝铭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议聘任朱宝铭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朱宝铭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倪素娟、臧恒昌、吴军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鲁铁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议聘任鲁铁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鲁铁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倪素娟、臧恒昌、吴军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议案内容:
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议聘任胡伟龙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胡伟龙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倪素娟、臧恒昌、吴军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张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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