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公告编号:2025-022
证券代码:874031 证券简称:翰林航宇 主办券商:金元证券
北京翰林航宇科技发展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翰林航宇科技发展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
在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本着谨慎原则及独立判断的立场,在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涉及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选举鲁永胜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鲁永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任职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符合担任公司董事长的条件。本次董事会选举公司董事长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聘任刘宁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等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8 个议案的独立意见
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刘宁、应勇、朱宝铭、鲁铁、胡伟龙、张磊及陈焕东先生不属于法律法规限制担任公司高管之人员。公司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前述人员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聘任刘宁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应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朱宝铭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鲁铁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胡伟龙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
公告编号:2025-022
议案》《关于聘任张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刘宁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陈焕东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各专门委员会”)的选任委员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职资格。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召集人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相关的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翰林航宇科技发展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倪素娟、臧恒昌、吴军
2025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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