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3
证券代码:874031 证券简称:翰林航宇 主办券商:金元证券
北京翰林航宇科技发展股份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3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鲁永胜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鲁永胜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1.议案内容:
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拟提名鲁永胜先生
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鲁永胜持有公司股份 23,725,035 股,占公司股本的 44.98%,不属于失信联
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倪素娟、臧恒昌、吴军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刘宁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1.议案内容:
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拟提名刘宁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刘宁持有公司股份 14,250,019 股,占公司股本的 27.01%,不属于失信联合
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倪素娟、臧恒昌、吴军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应勇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1.议案内容:
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拟提名应勇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应勇持有公司股份 3,800,005 股,占公司股本的 7.20%,不属于失信联合惩
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倪素娟、臧恒昌、吴军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朱宝铭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1.议案内容:
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拟提名朱宝铭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朱宝铭持有公司股份 3,800,005 股,占公司股本的 7.20%,不属于失信联合
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倪素娟、臧恒昌、吴军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杜洪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1.议案内容:
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拟提名杜洪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杜洪江持有公司股份 13,274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3%,不属于失信联合惩
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