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8
证券代码:874026 证券简称:亚数智科 主办券商:一创投行
广东亚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2 月 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需提交
股东会审议的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制度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广东亚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亚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建立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广东亚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公司利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不得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
第四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防范资金占用的原则
第五条 公司在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发生经营性资金往来时,应当严格履行规定程序,明确经营性资金往来的结算期限,不得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得要求公司为其垫支工资、 福利、 保
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也不得相互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第六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一)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二)有偿或者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含委托贷款)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但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同比例提供资金的除外。前述所称“参股公司”,不包括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三)委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四)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以及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或者明显有悖商业逻辑情况下以采购款、资产转让款、预付款等方式提供资金;
(五)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
(六)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方式。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以“期间占用、期末归还”或者“小金额、多批次”等形式占用公司资金。
第七条 公司应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在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
方的直接干预,更不得根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指令调动公司资金。
第三章 防范资金占用的措施
第八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必须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进行决策和实施。
第九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时,必须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协议和公司资金管理相关的资金审批和支付流程,不得发生违规资金占用。
第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下属各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和财产安全负有法定义务和责任,应按照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和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勤勉尽职履行自己的职责。
第十一条 公司财务部应定期对公司合并范围子公司进行检查,向董事会、总经理报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聘请注册会计师对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工作时,可以要求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出具专项说明。
第十二条 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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