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证券代码:874026 证券简称:亚数智科 主办券商:一创投行
广东亚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广东亚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13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经公司 2022年1月13日召开的广东亚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广东亚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亚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运作,保障监事会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广东亚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为公司依法设立的内设监督机构,是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股东大会负责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监事会依法对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及公司的经营活动的合法合规性实施监督,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监事会可以设监事会办公室,由监事会主席负责,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监事会主席可以要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如有)或者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二章 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
第一节 会议的召开方式
第五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
第六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 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 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其他有关规定时;
(三)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已经造成恶劣影响时;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五)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者被公开谴责时;
(六) 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或者公司财务状况出现明显恶化趋势时;
(七) 公司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时,或发现公司的会计制度和财务报告的编制存在不符合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时;
(八)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节 会议提案的征集
第七条 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之前,监事会主席应当向全体监事征集会议提案。在征集提案时,监事会主席应当说明监事会重在对公司规范运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的监督而非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
第八条 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直接向监事会主席提交经提议监事签字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 提议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 提议理由;
(三) 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四) 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 提议人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在监事会主席收到监事的书面提议后三日内,应当发出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
监事会主席怠于发出会议通知的,提议监事可以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第九条 监事会主要依据董事会审议事项和监事提议事项,提出会议议案。
第十条 监事会主席负责收集董事会审议事项和监事提议事项,由其根据事项重要性决定是否提交监事会审议。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审议事项发表意见的,应当提交监事会审议。
第三节 会议的通知和沟通
第十一条 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主席应当分别提前10日和2日将盖有监事会印章的书面会议通知,通过专人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经全体监事书面同意,可缩短定期监事会和临时监事会的通知时间。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十二条 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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