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证券代码:874026 证券简称:亚数智科 主办券商:一创投行
广东亚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广东亚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经公司 2022年1月13日召开的广东亚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广东亚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广东亚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广东亚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可以下设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董事会日
常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
第一节 会议的召开方式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度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临时会议:
(一)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提议时;
(二)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时;
(三) 监事会提议时;
(四) 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五) 总经理提议时;
(六)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节 会议提案的征集
第五条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董事会秘书负责安排征集会议所议事项的草案,各有关提案人在会议召开前十日递交提案及其有关说明材料。董事会秘书对有关资料整理后,列明董事会会议时间、地点和议程,提呈董事长。
第六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秘书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七条 有关人士或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董事会秘书或者直接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
下列事项:
(一) 提议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 提议理由;
(三) 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四) 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 提议人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提案内容应当属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与提案有关的材料应当一并提交。
董事会秘书在收到上述书面提议和有关材料后,应当于当日转交董事长。董事长认为提案内容不明确、不具体或者有关材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提议人修改或者补充。
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并主持会议。
第三节 会议通知和沟通
第八条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秘书应当分别提前十日和两日将盖有董事会印章的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专人送达、邮件、传真或者其他方式,提交全体董事和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
经全体董事书面同意,可缩短定期董事会和临时董事会的通知时间。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九条 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 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 会议期限;
(三) 事由及议题;
(四) 发出通知的日期;
(五)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口头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一)、(三)项内容,以及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说明。
第十条 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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