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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31 15:32:20 股吧网页版
海图科技:公司章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31

常州海图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二五年十二月

常州海图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常州海图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原有限责任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原有限公司的股东为股份公司发起人。

公司在常州市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2066233325P。

第三条 公司名称:常州海图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常州市天宁区北塘河东路 17 号。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0001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
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及一切经营活动受中国法律和行政法规及中国政府有关规定的管辖和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犯或非法干涉。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 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依法经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拼搏奋斗、创新超越。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依法须
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
为准) 一般项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数字视频监控 系统销售;网络设备制造;网络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 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 控制系统集成;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硬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北京分公司集中登记存管。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 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第十六条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八条 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登记存管。

第十九条 公司设立时的普通股总数为 8,141,000 股,由原有限公司全体股
东作为发起人全部认购占公司可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 100%。公司根据需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相关规定,可以设置其他类别的股份。
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等如下:


号 发起人姓名或名称 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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