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20
公告编号:2024-047
证券代码:874006 证券简称:燕山玉龙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关于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燕山玉龙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的更正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燕山玉龙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燕山玉龙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编号:2024-043)。经事后审核发现,公司披露的《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燕山玉龙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的部分内容需要更正,主要更正情况如下:
一、 更正前:
(三)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1.选举刘晓山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同意103,092,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刘晓山当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萧庆勇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同意103,092,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萧庆勇当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 更正后:
(三)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股东
代表监事的议案》
1.选举刘晓山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同意103,092,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刘晓山当选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2.选举萧庆勇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同意103,092,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萧庆勇当选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三、 其他相关说明
除上述更正外,其他内容均未发生变化。我们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北京燕山玉龙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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