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6
公告编号:2024-014
证券代码:874006 证券简称:燕山玉龙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北京燕山玉龙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3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 2022 年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规定对于
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应当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本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该规定,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公告编号:2024-014
2023.12.31 2022.12.31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递延所得税资产 63,925.53 48,029.25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 递延所得税负债 74,888.76 56,321.63
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 盈余公积 -1,925.56 -829.24
会计处理 未分配利润 -17,330.05 -7,463.14
所得税费用 10,963.23 8,292.38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
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所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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