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6-03
证券代码:874004 证券简称:创鑫咨询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创鑫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 2024 年 5 月 31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创鑫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创鑫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配备专职审计人员。为有效开展落实内部审计工作,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管理、服务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对公司本级、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将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统称为“子公司”)、其他机构以及相关人员所进行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检查和评价行为。通过审查和评价内部控制、经
济效益、财务收支、成本控制、工程管理及其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有效性,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管理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 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总体目标
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司规章制度实施内部审计,以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规范公司经营行为,控制经营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和股东利益,强化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防范各种违纪违规行为。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公司设立内审部作为内部审计机构,并配备专职内部审计人员,负
责组织统筹各业务部门抽调的业务骨干参与审计工作。内审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直接领导下,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职权,其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编制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方案;
(二)对公司各部门、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三)对公司各部门、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业绩快报、自愿披露的预测性财务信息等;
(四)对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进行任期或者定期经济责任审计;
(五)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提供担保、关联交易、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提供财务资助、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重大事件进行定期审核,发现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运作不规范等情形的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六)对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往来进行定期审核,发现实际控制人、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七)根据公司董事会或管理层的要求进行舞弊调查或其他专项审计,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
(八)搜集和研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及时反馈相关信息,为公司决策服务;
(九)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每年应当至少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
(十)对发生重大财务异常情况的子公司进行专项经济责任审计;
(十一)对子公司的合并、分立、撤销、清算事项进行审计;
(十二)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交办的审计事项或其他审计事项。
第五条 内审部主要权限
(一)列席公司有关经营和财务管理决策会议,参与协助公司有关业务部门研究制定和修改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并督促落实;
(二)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要求有关单位按时报送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内部控制、风险管理、财政财务收支等有关资料,以及必要的计算机技术文档;
(三)检查被内审部门有关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的资料、文件和现场勘察相关资产;
(四)对与审计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