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873995 证券简称:海纳股份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海纳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浙江海纳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3年3月24日挂牌至2024年12月31日,共发生二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行为,基本情况如下:
1、2023 年股票定向发行
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4月19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海纳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关于与控股股东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定向发行增资认购协议书>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发行股票不超过 2,608,696 股,发行价格为 17.25 元/股,预
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5,000,006 元。2023 年 4 月 28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出具了《关于浙江海纳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函[2023]882 号)。
截至2023年5月5日,认购对象合计认购公司股票2,608,696股,公司合计收到募集资金45,000,00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264,150.94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735,855.06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进行审验,并于2023年5月11日出具“[2023]中汇验字6046号”《验资报告》。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于2023年5月19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2、2024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海纳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关于与控股股东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定向发行增资认购协议书>的议
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向 3 名股东共计发行 3,539,209 股,每股发行价格 14.41 元,共
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51,000,000 元。公司已于 2024 年 7 月 2 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出具的《关于浙江海纳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函[2024]1005 号)
截至 2024 年 7 月 18 日,认购对象合计认购公司股票 3,539,209 股,公司合计收到
募集资金 51,000,000 元;2024 年 7 月 26 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
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进行审验,并出具“中汇会验[2024]9471 号”《验资报告》。本
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24 年 8 月 9 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
转让。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并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4月19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浙江海纳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1、2023年股票定向发行
2023年3月3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及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2023年5月8日,浙江海纳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连同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9月22日,浙江海纳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连同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开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注销,此前签订的相应《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即终止。
2、2024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
2024年4月2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及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2024年7月25日,浙江海纳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连同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开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自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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