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0-15
公告编号:2024-048
证券代码:873995 证券简称:海纳股份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海纳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新增以“售后回租”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新增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浙江海纳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开化工厂部分自有未抵押生产设备以及部分专利权以“售后回租”方式与浙江国金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融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合作,融资本金为人民币4,000万元,租赁期限为不超过36个月,并与国金融租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专利权转让协议书》及其他书面文件,其中设备融资金额人民币1,500万元,专利权融资金额2,500万元。
(二)相关合同主要内容
1、设备《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国金租赁回字(2024)第061号
甲方(出租人):浙江国金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人):浙江海纳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1)租赁物:设备,合同存续期间,甲方对租赁物享有所有权,并保证乙方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
(2)回租物品转让总价款(即租赁本金):1,500万元
(3)租赁期限:不超过36个月,租赁期限自起租日开始计算
(4)资金用途:补充流动资金及经营周转
2、专利权《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国金租赁回字(2024)第062号
甲方(出租人):浙江国金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人):浙江海纳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4-048
(1)租赁物:专利权,合同存续期间,甲方对租赁物享有所有权,并独占许可给乙方使用
(2)专利转让总价款(即租赁本金):2,500万元
(3)许可使用期限:不超过36个月,许可使用期限自起租日开始计算
(4)款项用途:补充流动资金及经营周转
(5)其它说明:本次专利权融资租赁业务尚需就公司部分专利权转让签署《专利权转让协议书》
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合作的具体条件与内容,以双方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上述融资租赁业务相关的《融资租赁合同》《专利权转让协议书》及其他书面文件。
二、前次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
(一)合作概述回顾
公司已于2024年1月24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以“售后回租”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将开化工厂部分自有未抵押生产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与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合作,融资本金为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租赁期限为不超过36个月,并签署《售后回租赁合同》《所有权转让协议》及其他书面文件。
(二)进展情况
2024年1月30日,公司与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已正式签署编号为
SINOICL2024D08Y008-L-01的《售后回租赁合同》、编号为SINOICL2024D08Y008-P-01的《所有权转让协议》及其他书面文件。
三、本次融资租赁业务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新增以“售后回租”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告编号:2024-048
四、本次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名称:浙江国金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0536584124
3、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未上市)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黄公望金融小镇黄公望路6幢120室
5、法定代表人:刘伟
6、注册资本:8000万美元
7、成立日期:201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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