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6
公告编号:2024-014
证券代码:873995 证券简称:海纳股份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海纳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浙江海纳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 2023 年 3 月 24 日挂牌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共发生一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行为,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4月19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海纳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关于与控股股东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定向发行增资认购协议书>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发行股票不超过 2,608,696 股,发行价格为 17.25 元/股,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5,000,006 元。2023 年 4 月 28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出具了《关于同意浙江海纳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函》。
截至 2023 年 5 月 5 日,认购对象合计认购公司股票 2,608,696 股,公司合计收到
募集资金 45,000,006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264,150.94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4,735,855.06 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股票发
行募集资金进行审验,并于 2023 年 5 月 11 日出具《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6046
号)。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并公开转让。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并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召开第
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 年 4 月 19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制订<浙江海纳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
公告编号:2024-014
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3 年 5 月 8 日,公司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化
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因公司变更
持续督导主办券商,2023 年 9 月 7 日,浙江海纳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连同财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开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业务规则的规定。
三、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余额转出的情形。
根据公司公开披露的股票发行方案,该次股票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为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缓解现有业务扩张带来的资金压力,保证公司未来稳定持续发展。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44,790,308.61 元,募集资
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0.23 元,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45,000,006.00
减:发行费用 220,000.00
加: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 10,30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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