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10
广东诚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广东诚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有限公司的股东现为公司的发起人。
公司系由河源诚展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在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602559135504Q。
第三条 公司于2023 年3 月2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挂牌。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广东诚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河源市源城区龙岭工业园龙岭六路。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230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
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科技、创新、诚信、管理”
为理念,公司始终秉承“为中国制造添加新动力”的宗旨,为国家、社会、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油墨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油墨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第十八条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
公开转让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九条 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股份比例具体如下:
认缴股份
序号 发起人 数 股份比例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万股)
净资产折 2022年7
1 杨仁鸿 800 40%
股 月
净资产折 2022年7
2 杨天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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