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5
公告编号:2025-027
证券代码:873993 证券简称:诚展科技 主办券商:一创投行
广东诚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公司2025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广东诚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广东诚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募集资金管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相关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诚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的用途需提请公司股东会批准,且只能用于公司在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必须经过股东会批准,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义务。
第四条 本制度是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基本行为准则。如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确保该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募集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组织募投项目的具体实施,做到募集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和规范。公司董事会应按规定披露募集资金投向及使用情况、使用效果、风险控制措施,充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并在年度审计的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鉴证。
公告编号:2025-027
第六条 公司根据全国股转系统的相关规定及本制度,按照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募集资金的存放
第七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发行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户作为认购账户。募集资金的存放应坚持集中存放、便于监督的原则;募集资金专户数量(包括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设置的募集资金专户)原则上不得超过募投项目的个数;募集资金专户的设立和募集资金的存取由公司财务部办理。
第八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公司应将募集资金及时、完整地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内。
第九条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除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外,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存储于其他银行账户(包括但不限于基本账户、其他专用账户、临时账户);募集资金专户亦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开设多个募集资金专户的,必须以同一募集资金运用项目的资金在同一专用账户存储的原则进行安排。
第十条 公司财务部定期核对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每季须将募集资金使用、存放情况,按项目、账户汇总,报董事长、总经理并送公司负责证券事务管理的部门备案。
第三章 募集资金的使用
第十一条 募集资金应当用于主营业务及相关业务领域。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按照定向发行说明书等文件公开披露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得用于《定向发行规则》禁止的用途。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公司应当及时公告。募集资金的使用应严格按照本制度及公司有关规定履行资金审批手续。
第十二条 投资项目应按董事会承诺的计划投资项目实施。确因不可预见的客观要素影响,项目……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