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3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二条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三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充分发挥自身核心竞争优势,持续加强技术创新和科学管理,扩大规模经营,增强市场竞争能力,确保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并获得最佳投资效益。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软件开发;母婴用品制造;纸制品制造;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九条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
第二十条 公司设立时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500 万股、面额股
的每股金额为 1 元,公司发起人、认购数额、出资额、持股比例、出资方式、出资时间为:
序 发起人姓名 认购股份 出资额 持股比 出资 出资时间
号 (名称) 数(万股) (万元) 例(%) 方式
浙江优全护理用 净资产 2021 年 10
1 品科技股份有限 255.0000 255.0000 51.0000 折股 月 31 日
公司
2 包克城 138.0555 138.0555 27.6111 净资产 2021 年 10
折股 月 31 日
3 齐凯 56.3890 56.3890 11.2778 净资产 2021 年 10
折股 月 31 日
4 王天伟 29.1665 29.1665 5.8333 净资产 2021 年 10
折股 月 31 日
5 徐豪 17.5000 17.5000 3.5000 净资产 2021 年 10
折股 月 31 日
6 周杭琪 3.8890 3.8890 0.7778 净资产 2021 年 10
折股 月 31 日
合计 500.0000 500.0000 100 -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1300 万股,全部为人
民币普通股。
第二十二条 公司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借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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