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1
证券代码:873986 证券简称:名扬科技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郑州名扬窗饰科技股份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郑州名扬窗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关于修订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7 名董事全票赞成。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郑州名扬窗饰科技股份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郑州名扬窗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和行为,确保总经理有效履行管理职能并高效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郑州名扬窗饰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与工作分工、主要管理职能作出规定。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副总经理、中心总监、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共同组成经理层。董事会秘书的相关义务、职权等工作细则另行发文约束,不在本细则中列出。
第二章 任职资格及任免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可设副总经理、中心总监
若干名,财务总监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经理层每届任期 3 年,任期届满可以续聘,任期内不合格者可以解
聘。
第六条 经理层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丰富的经济理论、管理知识及实践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业,熟悉生产、经营、管理业务;
(四)能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财会、税务知识;
(五)品质高尚、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有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勇于开拓、创新、进取;
(六)忠诚、自律、高效、务实,对公司的宗旨、文化、精神、作风等具有高度认同感、并能保持一致。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经理层职务: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 2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 3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被全国股转公司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挂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
(八)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经理层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披露该候选人具体情形、拟聘请该候选人的原因以及是否影响公司规范运作,并提示相关风险:
(一)最近 3 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最近 3 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3 次以上通报批评。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聘任的经理层人员,该聘任无效。经理层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
第八条 经理层人员的聘任与解聘程序:
(一)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由公司董事会制定标准、选拔、考核、并提出建议;
(二)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三)副总经理、中心总监、财务总监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应当与经理层人员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其权利、义务、工作职责、任期目标,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细则的规定的责任。
第九条 经理层人员必须专职,不得在控股股东、……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