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0
公告编号:2025-052
证券代码:873983 证券简称:华晟经世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北京华晟经世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审阅了有关材料后,基于独立、客观判断,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取消独立董事及相关工作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拟取消独立董事及相关工作制度是结合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管理实际要求,取消独立董事工作岗位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此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根据现行《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配套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基于公司董事会结构的调整修订的《公司章程》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相关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此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根据现行《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
公告编号:2025-052
等配套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基于公司董事会结构的调整修订的《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相关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此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聘任张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张勇先生拟任公司总经理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高级管理人员岗位的职责。未发现其任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或其他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市场进入处罚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本次聘任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五、《关于聘任张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张宇先生拟任公司副总经理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高级管理人员岗位的职责。未发现其任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或其他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市场进入处罚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本次聘任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北京华晟经世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慧勤、崔文娟、王洪平
2025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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