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公告编号:2025-030
证券代码:873983 证券简称:华晟经世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北京华晟经世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审阅了有关材料后,基于独立、客观判
断,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注销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具备行权资格,根据《北京华晟经世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存在股票期权应当注销的情形,需注销对应的相关股票期权。我们认为本次注销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注销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根据现行《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配套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的《公司章程》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相关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告编号:2025-030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此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根据现行《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配套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的《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相关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此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北京华晟经世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慧勤、崔文娟、王洪平
2025 年 8 月 2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