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15
北京今大禹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北京今大禹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
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
对公司 2024 年 6 月 30 日(以下简称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
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
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
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
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
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
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
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
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
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
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控
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督等要素,具体包括公
司治理结构、预算管理、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
研发管理、人力资源、关联交易、对外投资、财务报告等。重点关注的
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财务报告。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流程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
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具体说明
1、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有关
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议事规则,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
在董事会领导下的管理层,并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形成了较为合理的
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依法独立、规范、有效地行使职权,以确保
他们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相关会议均形成记录。董事会全面负责公
司经营与管理活动;总经理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并建立了各部门
及岗位的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保证各个部门权责分明,工作高效。
①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等制度规定履行职责。《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
股东大会的职权、召开条件和方式、表决方式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②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是公司的决策机构,由 9 名董事组成。
董事会已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全体董事勤勉履职,公司运作规范、
决策科学。
③公司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监事会已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
行公司职务的行为以及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保障股东权益、
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④公司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按《总经理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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