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1
公告编号:2025-057
证券代码:873971 证券简称:银河股份 主办券商:一创投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石家庄银河微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石家庄银河微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石家庄银河微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董事会向我们提交的相关资料,在保证所获得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相应的业务能力和审计资格。其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治理制度,修订程序合法、合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有利于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5-057
石家庄银河微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霍巧红、李红斌、王永清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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