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0
公告编号:2026-005
证券代码:873970 证券简称:大友嘉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嘉峪关大友嘉能精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嘉峪关大友嘉能精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嘉峪关大友嘉能精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预计 2026 年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以市场价格为基础进行公允、合理定价,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
公告编号:2026-005
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公司与嘉峪关大友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资金需要,借款利息与当期银行贷款利率保持一致,交易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违反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众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公司章程》等及《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第十三条第五款“挂牌公司应当给予独立董事适当的津贴。”的要求,公司向聘请的独立董事发放津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嘉峪关大友嘉能精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程卫东 张冈
2026 年 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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