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公告编号:2025-013
证券代码:873965 证券简称:聚新科技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无锡聚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 委托理财目的
在确保资金安全及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为进一步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益,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例如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二) 委托理财金额和资金来源
理财资金拟使用不超过 2,000 万元,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三) 委托理财方式
1、 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情形
公司将使用合计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任意时点购买总额不超过上述额度,即指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
(四) 委托理财期限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上述有效期和
公告编号:2025-013
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五)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该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
二、 审议程序
2025 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保障投资本金安全且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一般情况下,收益稳定,风险可控。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和市场波动的影响,不排除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可预期性。为防范风险,公司会安排财务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持续跟踪、分析,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四、 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为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通过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五、 备查文件目录
《无锡聚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5-013
无锡聚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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