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15
证券代码:873965 证券简称:聚新科技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无锡聚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无锡聚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无锡聚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6 日上午 10 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3965 聚新科技 2024 年 4 月 3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作为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
无锡聚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无锡聚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 2023 年度的工作情况,现提交《无锡聚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无锡聚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 2023 年度的工作情况,现提交《无锡聚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无锡聚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 2023 年度的工作情况,现提交《无锡聚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无锡聚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和 2023 年度公司财务情况,现提交《无锡聚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无锡聚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参照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情况,现提交《无锡聚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相关规定,拟进
行会计政策变更,从 2023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
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完成后,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审议《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和追溯调整的议案》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次会计差错更正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八)审议《关于更正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鉴于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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