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15
公告编号:2024-017
证券代码:873965 证券简称:聚新科技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无锡聚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3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相关规定,拟进
行会计政策变更,从 2023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
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24-017
2024 年 4 月 15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公司
现任独立董事陆炜源、冯学本、高强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4 年 4 月 15 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完成后,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完成后,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完成后,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审议本议案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4-017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未对报告期内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无锡聚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无锡聚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无锡聚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无锡聚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