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7-22
安徽富瑞雪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二四年七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原安徽富瑞雪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名称:安徽富瑞雪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安徽省阜阳市颍上县工业园区管鲍路北侧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00 万元。
第五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八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九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条 经营宗旨:努力创造价值,以优质产品服务社会,以丰厚报酬回馈股东。
第十一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非食用植物油加工;表面功能材料销售;非食用植物油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生态环境
材料销售;染料销售;颜料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肥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二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司发行的股票为记名股票,以人民币
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第十三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
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认购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认购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四条 公司依据《公司法》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和本章程的规定建立股东名册,
股东名册应当置备于公司,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公司股东名册应当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各股东所持股份数;
(三)各股东所持股票的编号;
(四)各股东取得股份的日期。
第十五条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时的股份总数为 4000 万股,均为普通股。各发起人
认购公司的股份数量、持股比例、出资方式及时间如下:
序号 发起人/股东 认购股份数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股)
1 刘清白 36,800,000 92.00 净资产 2022 年 6 月
2 安徽普兰斯诺科技 3,200,000 8.00 净资产 2022 年 6 月
发展有限公司
合 计 40,000,000 100.00
第十六条 公司现有股份总数为 4000 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第十七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
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十八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
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非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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