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05
武汉双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系在武汉双键开姆密封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的基础上,经股东一致同意以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26727717641】,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武汉双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径河街创谷路 20 号中南高科武汉
东西湖科创中心 A12 号楼 1 单元。
第五条. 邮政编码:43004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800.00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
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
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
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是:通过股份公司的组织形式,转换企业的经营机制,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并通过从事规定的经营活动,使公司股东获得满意的经济回报。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密封用填料制造,密封
胶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防火封堵材料生产,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表面功能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公司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以下简称“挂牌”)后,应当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证券登记机构”)签订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办理全部股票的集中登记托管。股东名册根据证监会及证券登记机构监管要求进行管理。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全部为普通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各发起人的持股数量如下:
序 发起人股东姓名/ 认购股份数 持股比例 出资时间 出资方式
号 名称 (股) (%)
1 游仁国 30,000,000 60.00% 2022 年 3 月 27 净资产折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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