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5
证券代码:873956 证券简称:久恒智循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安徽久恒智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章程全文为“股东大会” 章程全文为“股东会”
“第一条 为维护安徽久恒智循科技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业务
规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制订本章程。”
“第七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长期。” “第八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
公司。”
“第八条 公司的董事长为公司的法 “第九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
定代表人。” 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
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
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
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
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七条 公司普通股总数为 1000 “第二十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万股。” 1000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1000 万 股,其他类别股 0 股。面额股
的每股金额为 1 元。”
“第十九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 “第二十二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 (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拟 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
助,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 “第二十三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 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股东大会做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会做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
增加资本: 本:
(一)非公开发行股份(包括实施股权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激励而实施的定向增发); (二)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二)向现有股东配售股份; (三)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他方式。”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国务院
证券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二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 “第二十五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
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 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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