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4
浙江伊宝馨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9 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第三章 股份......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10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28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36
第七章 监事和监事会...... 38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1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43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4
第十一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48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50
第十三章 附则 ...... 5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
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系由浙江华源制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的方式发起设立;在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700733797694J。
第三条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浙江伊宝馨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ZHEJIANG WORLDBESTVE BIOTECHNOLOGY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兰溪市兰江街道新桥山背 158 号;
邮政编码:321103。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1,657,495.00 元。
第七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三十年。
第八条 董事长是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
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
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
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
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
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
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市场为导向,依靠科技进步,
不断提高产品的高新技术含量,追求资产效益最大化,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食品添加剂(天然
维生素 E)生产和销售;保健食品销售;饲料添加剂(天然维生素 E)生产和销售;医药中间体的技术研发;精细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和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 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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