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8
证券代码:873953 证券简称:伊宝馨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浙江伊宝馨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伊宝馨生物科技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章程必备条款》及《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
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系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由浙江华源制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 称“公司”)。
整体变更的方式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 公司系由浙江华源制药科技开发
公司。 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的方式发起设立;
在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
得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330700733797694J。
第六条 公司营业期限:30 年。 第七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三十年。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 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 束力。
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 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
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
财务总监。 责人、董事会秘书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
人员。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食品添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加剂(天然维生素 E)生产和销售;保 围:食品添加剂(天然维生素 E)生产健食品销售;饲料添加剂(天然维生素 和销售;保健食品销售;饲料添加剂(天E)生产和销售;医药中间体的技术研 然维生素 E)生产和销售;医药中间体发;精细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易 的技术研发;精细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食品添加剂) 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食的生产和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 品添加剂)的生产和销售;经营本企业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 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 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表、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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