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公告编号:2025-089
证券代码:873952 证券简称:鑫森炭业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福建省鑫森炭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福建省鑫森炭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依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等有关规定,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2025年半年度报告》,我们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则的要求,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会计准则要求,遵循会计谨慎性原则,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关于《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信
公告编号:2025-089
息披露质量,本议案内容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四、关于《关于定期报告信息更正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定期报告信息更正的议案》,我们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5号——财务信息更正》等相关规定,更保证了信息披露的准确性,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本次更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福建省鑫森炭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杨守杰、李凌云、林园
202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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