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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8 18:12:46 股吧网页版
昌发展: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28


证券代码:873943 证券简称:昌发展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北京昌发展产业运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人人实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人实验公司”、“标的公司”) 为北京昌平科技园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发展集团”)持股 100%的 下属子公司。现北京昌平科技园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拟与北京昌发展产业运营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发展股份”、“公司”)签署《转让协议》,以非 公开协议的方式将人人实验公司 100%股权以 1 元价格转让至北京昌发展产业 运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公众公司及其 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 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 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 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 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计算本办法
第二条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 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 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 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 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除前款 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 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截 至 2024 年 末 , 公 司 经 审 计 的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资 产 总 额 为
5,965,557,795.96 元、资产净额为 1,924,123,741.55 元;标的公司的资产总
额为 740,152.57 元,资产净额为-32,076,679.05 元。本次成交金额为 1 元。
以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孰高者计算,本次购买的资产总额 740,152.57 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 为 0.012%;以资产净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孰高者计算,本次购买的资产净额为 -32,076,679.05 元,按绝对值计算,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 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为 1.667%。

综上,公司本次交易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 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11 月 27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受让人人
实验公司股权的议案》,尚待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需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北京昌平科技园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东大街 338 号 AI 加速中心 D 座 5 层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超前路 9 号 801 室

注册资本:424314.293332 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科技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工程管理
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业管理;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
广告制作;停车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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