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24
公告编号:2025-005
证券代码:873940 证券简称:和华瑞博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北京和华瑞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和华瑞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北京和华瑞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审阅,本着勤勉、严谨、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就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独立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5-005
经审阅,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独立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对本次聘任的副总经理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的认真审核,我们认为,赵国强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具有相应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和华瑞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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