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5
公告编号:2024-010
证券代码:873937 证券简称:塔罗斯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塔罗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塔罗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以
现场方式召开,根据《公司法》、《章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查阅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充分了解相关情况后,我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审阅了公司提供的与该议案相关的材料,并进行了认真核查,我认为:公司 2023 年度暂不分配利润系基于市场行情的需求,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实际需要,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
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认真审阅了与该议案相关的材料,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审计工作中坚持审计独立性准则,客观、公正地对公司的财务报告发表了审计意见,在以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持续性,我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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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因此,我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确认 2023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认真审阅了与该议案相关的材料,关联方担保为公司纯受益行为,公司无需向关联方支付对价,属于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
因此,我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预计 2024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的 2024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预计金额与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相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
因此,我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塔罗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公司编制了《塔罗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对上述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内容,我认为公司《塔罗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严格遵循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挂牌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执行,公司所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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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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