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2
公告编号:2025-058
证券代码:873936 证券简称:金龙电机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金龙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浙江金龙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第十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浙江金龙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事前进行了审阅,现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我们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和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影响公司事务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浙江金龙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金惟伟、尹兰香、梁振东
2025 年 1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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