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4
证券代码:873936 证券简称:金龙电机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金龙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8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
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5 年 9 月 4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取
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普通股同意股数 36,010,000股,占本次股东会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浙江金龙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公司由 3 名法人发起设立;在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1481516149。
第三条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
转系统)挂牌。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浙江金龙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ZHEJIANG JINLONG ELECTRICAL MACHINERY STOCK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台州市路桥区金清镇金清大道西 999 号,邮政编码:
318058。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601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执行董事事务的董事,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三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建立党的工
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党组织在公司企业职工群众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在企业发展中发挥政治引领作用。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政策,充分利用自身拥有的财
力、物力和人力,以最佳的资源配置,通过合法正当的竞争,使全体股东获得满意的投资回报,为产业发展贡献力量。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
发;电动机制造;电机制造;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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