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0
证券代码:873936 证券简称:金龙电机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金龙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其中《浙江金龙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5-038)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浙江金龙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金龙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决策
与管理,规范对外投资行为、管控对外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率收益,保障投资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浙江金龙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的全部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一)长期股权投资,指根据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以货币或将权益、股权、技术、债权、厂房、设备、土地使用权等实物或无形资产,通过合资、合作、收购与兼并等方式向其他企业进行的、以获取长期收益为直接目的的行为;
(二)风险类投资,指公司购入股票、债权、基金、期货及其他金融衍生品等投资行为;
(三)不动产投资;
(四)委托理财、委托贷款。
本制度所称的投资,不包括购买原材料、机器设备,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
第三条 公司开展对外投资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一)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三)保持规模适度,量力而行,不能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四)坚持效益优先。
第四条 公司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应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
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益。
第五条 公司投资行为应尽量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因业务需要不得不发生
关联交易的,则应遵循公平原则,并遵守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六条 公司在投资事项的筹划、决议以及协议签署、履行过程中涉及信息
披露事宜时,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投资事项的提出及审批
第七条 公司在确定对外投资方案时,应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及人员的意见及
建议,注重对外投资决策的几个关键指标,如现金流量、货币的时间价值、投资风险、财务费用、负债结构等。在充分考虑项目投资风险、预计投资收益及偿债能力,并权衡各方面利弊的基础上,选择最优投资方案。
公司经理或相关职能部门对于具有投资可行性并经论证的潜在投资机会,应向经理办公会会议提出方案,应按项目可行性评价要求作可行性研究和提供项目调研报告,一般包括拟投资项目的总体情况,投资的可行性经济分析、可行性建议等内容,并将可行性研究报告随立项申请一并上报公司经理办公会。公司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指定有关部门落实初步评估、论证事宜,并在此基础上按程序自行决策或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决策。
第八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经理为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决策机构,分别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会制度》《董事会制度》《经理工作细则》等所确定的权限范围,依法依规对公司的对外投资做出决策,其他任何部门或个人无权做出对外投资的决定。
第九条 公司董事长为对外投资实施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对新项目实施的人、
财、物进行计划、组织、监控,并应及时向董事会汇报投资进展情况,提出调整建议,以利于董事会及股东会及时对投资做出决策。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组织对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投资风险、
投资回报等事宜进行专门研究和评估,监督重大投资项目的执行进展,并出具相关工作报告,如发现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书面记录并向董事长报告,董事长应及时做出反应,如属于重要情况应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第十一条 公司经理牵头负责对外投资项目的日常管理,负责对新项目的实
施进行计划、组织、监控,并应定期向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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