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0
公告编号:2025-031
证券代码:873936 证券简称:金龙电机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金龙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本人作为浙江金龙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通过认真审阅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相关资料,充分全面了解相关情况,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按照全国股转公司《实施贯彻落实新<公司法>配套业务规则》及相关安排,结合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并修订《浙江金龙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就前述事项,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关章程修订、工商变更及签署相关文件等事项。
经审阅,我们认为该议案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修订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5-031
鉴于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等事项,根据全国股转公司《实施贯彻落实新〈公司法〉配套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拟修订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公司治理制度。
经审阅,我们认为该议案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修订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等事项,根据全国股转公司《实施贯彻落实新〈公司法〉配套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拟修订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公司治理制度。
经审阅,我们认为该议案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经审阅相关书面文件,我们认为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并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2025 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公告编号:2025-031
浙江金龙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金惟伟、尹兰香、梁振东
2025 年 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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