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5
浙江金龙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
北京大华核字[2024]00000044 号
北 京 大 华 国 际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BeijingDahuaInternational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LimitedLiabilityPartnership)
浙江金龙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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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 1-11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五层 519A [100071]
电话:86 (10) 6827 8880 传真:86 (10) 6823 8100
前 期 重 大 差 错 更 正 的 专 项 说 明
北京大华核字[2024] 00000044 号
浙江金龙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业已审计了浙江金龙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电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就金龙电机公司前期重大差错更正的情况出具本专项说明。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前期重大差错更正的情况,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金龙电机公司的责任。除了对金龙电机公司实施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与前期重大差错更正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未对本专项说明所述内容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金龙电机公司 2023 年度前期重大差错更正的情况,本专项说明所述内容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现将金龙电机公司 2023 年度发生的前期重大差错更正事项说明如下:
一、前期重大差错更正的原因
(一)应收票据列报调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的相关规定,对应终止确认的已背书或贴现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调整。
2021 年度:调减应收票据 3,842,099.72 元,调增应收款项融资 172,196.72 元,
调减其他流动负债 3,669,903.00 元,同时调减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192,104.98 元,调减信用减值损失 35,517.78 元,调增年初未分配利润 156,587.20 元。
2022 年度:调减应收票据 30,843,436.33 元,调增应收款项融资 10,843,436.33
元,调减短期借款 20,000,000.00 元,同时调减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542,171.82 元,调增信用减值损失 350,066.84 元,调增年初未分配利润 192,104.98 元。
(二)收入跨期调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相关规定,对签收已发生控制权转移的商品销售收入进行跨期调整,对部分未按照权责发生制核算的房租进行跨期调整。
2021 年度:调增应收账款 1,692,820.26 元,调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84,641.01
元,调增预收账款 64,729.00 元,调减合同负债 371,172.93 元,调减存货 2,603,695.13
元,调增其他流动资产 85,259.37 元,调减其他流动负债 48,252.48 元,调增应交
税费 389,809.44 元,调减营业收入 1,311,660.62 元,调减营业成本 668,535.19 元,
调增信用减值损失 87,217.02 元,调减年初未分配利润 389,461.13 元。
2022 年度:调增应收账款 2,742,493.69 元,调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37,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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