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5
证券代码:873936 证券简称:金龙电机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浙江金龙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3936 金龙电机 2024 年 5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次股东大会将聘请上海市锦天城师事务所的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会议地点
浙江金龙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持续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和生产经营发展,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根据公司 2023 年度工作情况和 2024 年度工作规划,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持续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和生产经营发展,全体监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根据公司 2023 年度工作情况和 2024 年度工作规划,监事会编制了公司《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 2023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和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利润表和合并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编制了《浙江金龙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浙江金龙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四)审议《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67)、《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68)。
(五)审议《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2023
年实际运营情况,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2024
年度的经营目标和计划,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七)审议《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北京大华国家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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