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5-14
关于对安徽世林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
公司一部年报问询函【2024】第 047 号
安徽世林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世林股份)董事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我部在挂牌公司 2023 年年报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关于经营业绩
根据 2023 年年报,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87,016.87 万元,去年同
期 77,205.96 万元,同比增长 12.71%,其中照明产品实现营业收入
76,895.21 万元,玻璃产品 9,503.20 万元。同时,你公司 2023 年外销
实现营业收入 26,488.85 万元,同比增长 38.92%,你公司解释原因为“公司大力拓展海外市场,海外市场需求增加,外销收入增长较多”。
请你公司:
(1)说明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并结合在手订单情况、产品结构、产能规模、客户结构、同行业可比公司等情况,说明营业收入增长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2)结合海外客户情况、批量规模等,说明 2023 年外销大幅增长的原因,请会计师说明对境外销售收入核查具体方法、过程和结论,是否对终端客户进行核查及核查情况。
2、关于在建工程
根据 2023 年年报,你公司 2023 年期末在建工程金额 7,867.44 万
元,上年期末 883.26 万元,同比增长 790.73%,你公司解释称主要系
世林融徽厂房和世林玻璃窑炉建设投入增加所致。
请你公司:
(1)说明自建厂房、窑炉的具体用途、开工时间、建设周期、预计完工时间、进展情况及总预算、面积及产能等情况,结合公司生产模式及主要负责的生产环节分别说明自建厂房、窑炉的原因与考虑、厂房和窑炉建设面积及总预算的合理性,是否与在手订单等经营情况相匹配;
(2)结合厂房和窑炉总预算、预计使用周期、工程造价所含内容以及等情况,并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对比,量化说明在建工程建设完成后对于公司未来收入增长率的影响;
(3)结合世林融徽厂房栋数、具体用途、建设地点等情况,说明你公司于合肥建设厂房的必要性,以及建成后原生产经营地业务与新建厂房地的工作协同机制;
(4)说明世林融徽厂房工程造价的具体构成情况,工程造价确定过程和依据,与同地区同类相比是否有可比性,定价是否公允;为公司提供物资、土建等服务的主要供应商、施工方情况和服务金额,如存在工程建设外包的情形,进一步说明外包商的具体情况和服务金额,请年审会计师说明对报告期在建工程的监盘程序、监盘过程及监盘结果,对在建工程真实性执行的其他检查程序,是否发现公司存在虚构资产、资金体外循环等情况。
请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 5 月 28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
报送我部(nianbao@neeq.com.cn),同时抄送监管员和主办券商;如披露内容存在错误,请及时更正。
特此函告。
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2024 年 5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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