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公告编号:2025-012
证券代码:873932 证券简称:百金股份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上海百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事项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相关要求,作为上海百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
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就公司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的《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公司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以下意见:
1.我们认为公司根据自身发展需要,申请敞口授信额度、低风险业务授信额度及购买稳健型理财产品额度,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上述授信及理财安排有助于公司灵活调配资金,满足业务拓展需求,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相关额度的循环使用方式合理,且议案已明确授权安排,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公司制定了相应风险控制措施,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我们认为 2025 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其定价原则按公平原则协商订立,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请
公告编号:2025-012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我们通过对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的了解,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相对比较完备,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已基本覆盖了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出具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真实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4.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的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股东的长远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且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5.我们认为该议案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拟定,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状况,并参考其他公司做法,具有合理性。总体而言,该议案有利于调动董事积极性,促进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薪酬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6.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确定的。上述薪酬方案可有效激励公司经营决策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议案的决策和披露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薪酬的议案》。
7.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业务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 2024 年的审计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审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地发表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出具的财务报告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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