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6
公告编号:2024-007
证券代码:873932 证券简称:百金股份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上海百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相关要求,作为上海百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将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并发表以下意见:
1.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 2023 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2. 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的事前
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 2024 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其定价原则按公平原
公告编号:2024-007
则协商订立,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3. 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的事前
认可意见:
我们通过对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的了解,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相对比较完备,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已基本覆盖了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真实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4. 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拥有一支从业经验丰富的注册会计师队伍,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提供培训、咨询、审计服务时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允、公正的原则,恪尽职守地履行了相关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相关审计工作。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百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志刚 俞少俊 张玲
2024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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