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5
公告编号:2025-024
证券代码:873926 证券简称:苏州园林 主办券商:中金公司
苏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苏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苏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有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审议《关于2025年半年报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半年度
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二、审议《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核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公司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有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修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5-024
经认真审核相关材料,我们认为,本次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该等制度修订有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经审查,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本议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经审查,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本议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苏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姜慧萍、何萍、马建武
202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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