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6
证券代码:873920 证券简称:睿鸿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江苏睿鸿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新增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江苏睿鸿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事项,经 2025 年 12 月 3 日召开的第二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和《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
2025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在册股东人数为 92 名。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
股东共 39 名,持有公司 35,312,99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97.55%;未出席
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为 53 名,持有公司 887,00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45%。
本次股东会以 35,254,398 股(38 名股东)同意、0 股反对、58,593 股(1
名股东)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提交的《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和《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
未出席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会股东人数为 53 名,持有公司
887,00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45%;出席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人数为 1 名,持有公司 58,59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6%。
因此,公司本次申请终止挂牌共有 54 名异议股东,共持有公司 945,60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2.61%,其中已签署回购协议的异议股东 23 名,持有公司 399,17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10%;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并签署书面承诺
函的异议股东 23 名,持有公司 539,65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49%;其余 8
名异议股东尚未签署回购协议或继续持有公司股份书面承诺函,持有公司6,77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2%。
二、 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
(一) 承诺主要内容
为充分保护尚未签署回购协议或继续持有公司股份书面承诺函的 8 名异
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的权益保护措施。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指定的第三方云之端网络(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称“回购义务人”)承诺在公司终止挂牌后对符合条件的上述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在有效期限内进行回购。
(二) 回购义务人
□挂牌公司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其他 实际控制人指定的第三方
云之端网络(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三) 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为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未参加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或参加股东会会议但未对终止挂牌事项投同意票的股东,且未签署回购协议或继续持有公司股份书面承诺函的股东。满足前述条件的 8 名异议股东为:罗锡流、李锦鹏、徐建华、徐云修修、卢明、薛丽辉、李存改、黄晓欣。
(四) 回购数量
上述 8 名异议股东,合计持有公司 6,77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2%。
(五) 回购价格
1.回购价格以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份的成本价格(若持股期间数量有增减按照先进先出原则确定其目前持股数量的初始成本,其中成本价格不含交易手续费、资金成本等,并需进行除权除息处理)与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每股净资产两者孰高为准。
2.为防止股票摘牌期间恶意操作股价,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或自其知悉公司股票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以二者孰早为准)起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如果以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方式取得的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取得股份不符合上述回购对象需满足的条件不能成为异议股东,其交易价格不作为回购价格,回购义务人对此期间取得的股份不承担回购义务。
(六) 申请回购的方式
对于符合条件的回购对象,请按如下要求及时向公司申请回购:
1.回购申请期限:自公司股票在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